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9-20
管理工程学院学生党建服务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xingkong sports 管理工程学院学生党建服务中心是在中国共产党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xingkong sports 管理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统一领导下,为了发挥学生党员先锋作用,探索学生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为学院学生党建工作提供有益补充,不断扩大党组织在学生中的影响力,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而成立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中心的基本任务
(一)协助学院党总支进行学生党员发展相关工作,包括党员档案管理、发展计划管理,各学生支部党员入党流程监督,资料报备保存等相关工作;
(二)根据学院专业特色和学生党员特点,探索和发展新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形式;协助学生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综合评价;
(三)起草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计划;
(四)对学生党建工作加强宣传,吸引优秀学生向党组织靠拢;
(五)学院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中心的一切活动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成 员
第四条 凡在本学院就读,有志于加强自身党性修养、为本学院同学发挥榜样作用和推动学院学生党建工作贯彻落实的全日制在校生党员和预备党员以及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可申请加入本中心。
第五条 成员加入中心的程序是:
(一)提交《管理工程学院学生党建服务中心报名表》;
(二)学院党总支组织公开面试;
(三)学院兼职组织员召集各学生党支部书记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学院党总支备案;
(四)向成员颁发学院党总支统一制作的聘书。
第六条 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中心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中心的活动;
(三)对本中心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五)接受党总支对表现优秀的成员进行的表彰;
(六)参加本中心组织的外出学习等活动。
第七条 成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执行学院党总支关于学生党建工作的决议;
(二)完成中心交办的工作。
第八条 成员退出本中心应当书面通知中心主任,并交回聘书;成员如果2个月不参加中心活动的,视为自动退出。
第九条 成员受党纪、团纪或学生纪律处分的,予以除名。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 中心的基本框架为:设立中心主任1人,下设党员培养考察小组、实践与志愿活动小组和宣传小组。
第十一条 管理工程学院学生党建服务中心主任由学院兼职组织员兼任,其任期与兼职组织员任期一致。
中心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受学院党总支委托负责学生党建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
(二)召集中心工作例会、学期总结会;
(三)以管理工程学院学生党建服务中心的名义起草学院学生党建有关文件或建议提交学院党总支讨论;
(四)动议对中心成员进行表彰;
(五)动议修改《管理工程学院学生党建服务中心章程》。
第十二条 管理工程学院学生党建服务中心党员培养考察小组协助学院进行学生党员发展相关工作,小组人数为8人,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
党员培养考察小组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学生党支部管理学生党员档案;
(二)保存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
(三)协助学生党支部接收、转出学生党员档案。
第十三条 管理工程学院学生党建服务中心实践与志愿活动小组负责协助各学生支部完成“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协助学生支部开展在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轮训等相关工作。小组人数为8人,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
实践与志愿活动小组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计划,协助学生党支部具体开展入党积极分子轮训工作;
(二)运营到梦空间“管理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部落,发布有关活动;
(三)协助学院党总支进行学生党员突击队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管理工程学院学生党建服务中心宣传小组是学生党支部宣传委员的助手和学生党支部宣传力量的补充,负责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及时有效的宣传党的思想,吸引优秀学生加入党组织。小组人数为5人,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
宣传小组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党员培养考察小组和志愿活动小组对本中心的日常动态进行宣传;
(二)协助学生支部宣传委员进行学生党支部宣传工作;
(三)编写《管理工程学院学生理论学习半月报》;
(四)中心例会、学期总结会会务工作。
第四章 章程的修改
第十五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由中心主任动议,经中心全体成员大会审议。
第十六条 本章程修改后,须在成员大会通过后30日内,经管理工程学院党总支审查同意方可生效。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管理工程学院学生党建服务中心驻学院党员活动室。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管理工程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