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 制度建设 / 正文

制度建设

管理工程学院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9-20

管理工程学院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维护党员档案管理的纪律性和严肃性,使党员的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三条 党员档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发展党员材料。按照发展党员要求,材料包括:1.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2.入党申请书;3.同入党申请人的谈话记录;4.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5.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6.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7.(学院党总支)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8.(学校党委)同意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通知;9.思想汇报;10.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1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12.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人选会议记录;13.发展对象人选备案登记表;14.发展对象人选公示情况登记表;15.(学院党总支)进行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16.(学校党委)同意发展对象备案的通知;17.自传;18.政治审查材料原件;19.政审情况报告;20.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书;21.进行预审的请示;22.党委预审意见;23.入党志愿书;24.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会议记录;25.审批预备党员的请示;26.党委同意接收预备党员的批复;27.预备党员转正审查登记表;28.转正申请书;29.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登记表;30.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会议记录;31.审批转为正式党员的请示;32.党委同意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批复。

入党申请人档案归档材料包括以上1—3共3类材料;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归档材料包括以上1—11共11类材料;预备党员档案归档材料包括以上1—26共26类材料;正式党员档案归档材料包括以上1—32共32类材料。

(二)奖励材料。各级党组织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等各种荣誉称号的授奖决定和嘉奖通报等材料。

(三)处分材料。党员违犯党纪国法所受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等材料。

(四)其它材料。党员的退党申请书、党支部大会讨论并宣布对其做出的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的决定、向上级党组织呈报的备案材料,上级党组织的批复意见;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延长预备期的有关材料;党员死亡后的死亡证明材料;其它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第四条 学院党总支委派管理工程学院学生党建服务中心管理党员档案,其职责是:负责保管党员档案,收集、鉴别和整理党员档案材料,办理党员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手续,登记党员变动情况,做好党员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提高党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等。

第五条 各学生党支部必须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党员建立健全档案,设单独的档案专柜保存党员档案,并认真执行党员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

第六条 管理工程学院学生党建服务中心应认真履行职责,管好党员档案。一般每隔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核对,每年年底进行一次整理和统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档案发生丢失、损毁的,要追究档案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责任。

第七条 一般情况下,党员档案不得查阅。党员个人不得查阅、借用或指定他人查、借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党员档案。

第八条 确因工作需要查阅党员档案,要经学院党总支批准,学院组织员或兼职组织员1人在场,并办理档案查阅手续。非正式党员不能查阅党员档案。

第九条 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阅档规定和保密制度,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漏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 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书面说明理由,经学院党总支批准,借用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应限期归还。

第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从党员档案中取证的,须由学院党总支批准后才能办理。

第十二条 严禁私自保存党员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要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 学生党员档案的编码样式如下:

(指代某支部的英文大写字母)+(学历教育类型)+(年级)+(档案自然序号)

例:A专20001

A-学生第一党支部

专-专科学生档案

20-年级

001-档案自然序号

一般地,A指代学生第一党支部;B指代学生第二党支部;C指代学生第三党支部;D指学生第四党支部,向下顺延。

专指代专科学生档案;本指代本科学生档案。

第十四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党员档案材料在学生毕业时同其学籍档案一并移交一站式服务中心,一般情况下不得交由党员本人自带。

(二)对必须转出的党员档案,不得无故扣留,转出时应密封包装,并加盖骑缝章。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xingkong sports 版权所有 桂ICP备05014267号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33号 邮编:530007
电话:0771-3834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