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掌握本学期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管理水平及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1月10日—11月21日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教学运行
1.教师教学计划(授课计划)执行情况;
2.教师教案、课件等教学文件的规范性与完整性;
3.课堂纪律与学生出勤情况;
4.调停课制度执行情况及补课落实情况。
(二)教学资料归档与管理
1.检查上学期课程考核资料的归档是否齐全、规范;
2.检查本学期毕业设计(论文)或综合实训项目的进展情况。
(三)教风与学风建设
1.检查教师的教学态度、师德师风及课堂管理情况;
2.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课堂互动及课后任务完成情况。
(四)课堂教学
1.教学内容是否准确、无误;内容是否融入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是否自然、恰当地融入课程思政元素;教学内容量是否适中,难度是否符合学生认知水平与专业要求。
2.教学过程是否完整,逻辑清晰,重点突出,时间分配合理。
三、检查方式及要求
期中教学检查以各二级学院自查为主,教务处进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一)成立检查组。学校成立教学秩序检查组,围绕教学安排执行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各学院要根据学校期中教学检查要求,加大教学秩序检查力度,规范教学管理。
(二)召开座谈会。各学院要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广泛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或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其他层面的座谈会,认真撰写座谈会纪要(附件1)。
(三)常规检查总结。各学院要对期中教学常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总结,研讨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节点,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附件2),总结报告要深入分析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并提出解决或有效改进的措施。
(四)专项检查汇报。11月下旬,教务处将对各学院进行分组检查,同时听取各学院教学专项检查工作汇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检查结果反馈。各学院应及时将期中教学检查结果反馈给全体教师,让教师了解自身教学工作的优点和不足,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优秀教学案例和经验,各学院要进行总结和推广,鼓励教师之间相互学习和借鉴,提高整体教学水平。
四、提交材料及时间
各二级学院于11月28日前,将附件1、2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送交教务处行政楼718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李艺梅OA邮箱,联系电话0771-3825221。
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座谈会纪要
2.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教务处
2025年11月7日